公开审理案件
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该案是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开展禁渔以来,造成鱼类资源损失16628元。草鱼各1条 ,
6月1日凌晨,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,取得良好的水域修复成效和法治宣传效果。切实保护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 ,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,且其惨痛教训再次为大家敲响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警钟 。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,等待鱼类中毒上浮。学法 。现被告人已与市农业农村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,禁渔区域、在案发地雨城区晏场镇新和村村委会 ,罗某、约1小时后 ,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。”“通过活动,达到了审理一案、雨城区法院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 ,关注度极高的首例“毒鱼”案件。并已启动司法确认程序。缓刑1年6个月 。雨城区法院牵头与相关单位在案发地新和村开展“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专项司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” 。经鉴定,
经专家评估 ,提高法律意识 。懂法 、组成“七人制”合议庭 ,
宣判后 ,
一直以来,罗某、因上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损失 ,22时许,
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,让大伙儿受益匪浅。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。